后勤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后勤管理 > 正文

    梧州学院后勤服务改革总体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07

    梧州学院后勤服务改革总体方案


    为推动梧州学院后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后勤服务保障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集约化,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充满活力的后勤服务团队,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从“保障型后勤”向“育人型、赋能型后勤”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梧州学院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相关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核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师生需求为导向,推动后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后勤服务保障的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集约化。

    二、改革目标

    (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后勤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服务精准度和师生满意度。

    (二)优化资源配置与成本控制通过整合分散的后勤服务资源,盘活资产,提高使用效益。通过集约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资源共享,降低运行成本,实现食堂盈亏平衡,生均能源消耗及物业管理费用达到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

    (三)构建绿色智慧后勤。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建设绿色校园。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后勤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

    (四)完善监管与评价机制。建立师生参与的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定期评估第三方服务企业的绩效。形成公开透明的招标、考核和退出机制,确保服务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

    保障基本服务公益性:食堂、宿舍、水电等基础服务坚持以服务师生为核心,保本为主,避免完全逐利化。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经营性及日常物业服务性业务通过社会化、专业化市场运营提升效率,收益反哺保障,防止垄断或过度商业化影响教育公平。

    (二)以师生需求为导向。围绕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需求,优先解决餐饮质量、住宿条件、维修效率等痛点问题。建立满意度调查、听证会等反馈机制,确保服务贴近实际需求。

    (三)分类管理,稳步推进清晰界定经营性与服务性业务属性,学生公寓、基础餐饮等核心业务由学校主导监管;绿化、保洁等非核心业务社会化外包。分阶段试点改革,避免“一刀切”引发不稳定。

    (四)管理与服务分开。设置“小机关”强化管理、规划、监督;设置“多实体”专注业务执行与创新。

    (五)智慧赋能与绿色可持续。运用科技手段提效降耗,建设绿色、智慧后勤。

    四、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治理体系

    1.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审计处等负责人为成员,指导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核定预算和经济任务指标。

    2.建立管理体系架构。

    1)改革管理体系。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向学校负责,接受公共事务管理处监管和派驻纪检组监督。公共事务管理处代表学校作为甲方,负责制定服务任务和年度目标,组织包括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与师生代表在内的考核组对后勤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对目标达成度做年度考核评价。学校派驻纪检组设组长1名,组员2名(分别由公共事务管理处综合管理岗主管和后勤服务中心服务监管部部长兼任),负责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2)中心设“三机关”“六实体”。设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服务监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事管理、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内外协调、会议组织、制度建设、信息宣传、信访接待、后勤信息化建设与维护、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部分经费报销等。财务管理部负责后勤服务中心整体预算的编制、申报、执行与控制;后勤服务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收费管理(如水电费、房租等);与学校计划财务处的对接;内部审计监督;合同款项支付审核等。负责后勤采购管理及资产管理(非专业性设备)等工作。服务监管部主要负责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后勤服务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明确各项服务的考核指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对后勤服务进行日常监督,包括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维修服务等,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标准;定期对后勤服务实体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分别设置饮食服务部、接待服务部、公寓服务部、物业服务部、经营服务部、医疗服务部。在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下,实体承担一线服务职能,结合岗位职责,明确服务标准与绩效目标,逐步推进市场化机制运行和质量评估制度建设。

    (二)改革运行机制。通过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相对独立的后勤服务体系。

    1.人事用工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后勤服务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学校派驻纪检组组长1人,主管9~11人。职员数量由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另行核定。

    中心负责人由学校聘任,聘期内实行服务和经济“双目标”责任制;实体主管由中心主任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聘任。

    一般职工(含新进员工)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或使用劳务派遣公司派出人员。在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务目标、上岗条件以及相应待遇的基础上,采取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竞聘上岗。后勤服务中心对员工严格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和激励机制。学校在深化人事改革过程中的各类人员包括分流人员,可以竞聘各后勤服务中心岗位;同等条件下,后勤服务中心应优先聘用校内的人员。后勤服务中心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现有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由学校授权后勤服务中心承接管理。合同到期后,后勤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岗位需求决定是否续聘;若不续聘,则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2.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后,后勤服务中心原属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或经竞聘新进入中心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继续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调资政策执行,并将本人的增资(或补贴)部分计入工资档案,作为今后人事调动、退职、退休时计算相关待遇的基数依据。绩效部分与岗位职责、工作量挂钩。

    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挂钩的薪酬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为基础、绩效工资为核心的薪酬体系,贯彻“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工资标准:由后勤服务中心制定具体工资标准及分配方案,报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

    3.财务管理制度。中心设立财务管理部,实行相对独立的二级财务管理。在业务上接受计划财务处的指导、监督和审计,遵守相关行业财务管理规定。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各实体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建账,实行单独成本核算。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后勤服务中心范围内的物资与服务采购工作,建立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内控制度,确保采购合规、高效、经济。

    公益性服务项目(如学生基础公寓管理、校园公共基础保洁、特定教学科研保障等)由学校根据服务内容和成本核算进行全额或定额拨付经费,后勤服务中心确保专款专用,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经营性业务项目(如餐饮服务、商业网点、物业延伸服务、车辆有偿服务等)由后勤服务中心面向校内外市场自主经营,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其经营收入用于支付成本(含人员薪酬、物料消耗、资产使用费、能源费等)、税费及发展所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拨付的公益性经费与中心经营性收入分开核算和管理。经营性业务成本和收益独立核算,不得挤占、挪用公益性经费。

    4.产权制度。在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进行改革,采取租赁、资产代管等形式,达到保值增值。

    以资产代管形式变无偿占用为有偿使用。做好现有国有资产评估,对后勤目前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公用事业费用(含水、电、通信费)等全面统计,参考市场价格,分类确定付费标准、折旧标准或者投资回报标准。

    租赁盘活资产。对学校目前经营管理不善或闲置的资产以租赁经营方式,进一步盘活资产,发挥效益,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本着“互利互惠”原则,与社会企业及个人联办后勤,如采取引进资金,提供土地等形式,共同投资兴办学生公寓及各种服务设施、项目。

    5.后勤事务决策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后勤服务“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后勤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资金审批权限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改革成果激励。根据改革的成果,对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团队实施奖励。由公共事务管理处组织的考核组对后勤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的年度绩效按照同级干部绩效的1.5倍给予奖励;考核良好的按1.2倍、合格的按1倍、不合格的按0.8倍发放。

    在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的基础上,将收入增加部分或节约(减亏)资金的30%用于后勤人员年终奖励。具体奖励分配方案由后勤服务中心另行制定。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7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后勤服务中心,建立基本管理队伍。深入调研,摸清家底(人、财、物、服务量、服务成本),研究确定改革总体模式和路径,制定详细的改革实施方案、人员安置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完成相关决策程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5年8月—12月)选择2~3个条件相对成熟、改革阻力较小的项目,如教材服务、部分物业保洁或1个食堂先行试点,完成试点项目的招标、签约、人员安置、交接过渡,建立初步的监管评价体系。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方案。

    (三)全面铺开阶段(2026年1月—6月)。根据试点经验,分批次、分模块推进其他服务项目的市场化改革(如剩余食堂、主要物业管理模块、能源维修等)。全面实施人员安置方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深化完善阶段(2026年7月—12月)。对改革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巩固改革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的后勤服务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

    (二)增强制度保障修订或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考核办法、采购规定及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办法等,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三)落实经费保障学校明确后勤服务经费来源及使用权限,用于人员安置补偿、后勤服务中心启动、信息系统建设、过渡期补贴等,保障基本运行经费。

    (四)落实人员保障及时聘任管理骨干,妥善安置涉及调整的员工;加强改革政策宣讲和员工思想工作。

    (五)强化纪律保障严格遵守改革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六)加强监督评价与风险防控。建立多元监督评价体系,引入师生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专项审计、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公开服务信息、运行数据、改革进展,重点防范安全、稳定、廉政、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