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各类设施、场所及房屋的有效利用与安全运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校内部分铺面、周转房、体育馆、教室、报告厅、健身房及无明确管理人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管理归属与职责明确如下:
一、管理范围与责任部门
1.商业铺面。校内所有用于经营用途的商铺,统一归口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管理、租金收取、日常运营监督、安全卫生检查等。
2.周转房。学校面向教职工提供的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统一归口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包括资格审核、公示、分配、租约管理、日常维修维护、退房验收等。
3.体育场馆。校内体育馆、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场等各类体育设施及场所,由体育健康学院负责统筹教学计划内的使用安排;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安全运营及卫生清洁,以及对外开放管理。
4.普通教室及公共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按教学需要调度使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各教学楼宇的日常保洁、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以及对外开放管理。
5.学校报告厅、会议室。归口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审批、调度使用、会场服务、对外开放管理。
6.学校工会建设的功能用房。归口由学校工会负责管理,负责开放时间安排、设备维护、安全指导与卫生管理,以及对外开放管理。
7.无明确管理人的土地或房屋。统一归口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负责资产的登记、看护、安全巡查;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租赁行为、挖掘潜在价值(如合理规划闲置土地用途),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处置或利用建议。
8.学校公共停车场。归口由保卫处做好出入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执行机动车辆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9.由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全校土地和物业统筹管理,可根据管理状况对管理单位做调整。
二、管理要求
1.落实管理责任。各责任部门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2.规范使用流程。各类场所、设施的使用须遵循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申请、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办公及师生生活的正常需求。
3.加强安全管理。各责任部门须定期对所属管理范围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使用安全。
4.维护资产完好。各责任部门应做好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建立资产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坏。用于服务他人产生收益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支配收益时,需预留足够的维护资金。
5.协调配合推进。涉及多个部门协同管理的资产,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如有职责交叉或不明晰之处,应及时报请学校协调明确。
三、生效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并据此调整和完善内部管理细则。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