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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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以及《梧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为确保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求如下:

1.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202512月31日。

2.盘点单位或部门:学校各单位(部门)。

3.盘点原始数据:从“梧州学院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导出数据由公共事务管理处提供

4.盘点范围: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

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5.盘点任务:做好固定资产盘点统计,并如实填写账实相符表、盘亏表、盘盈表,做到以物对卡,以卡对物,账物互对。撰写《XXX2025年度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按模板)。

6.信息更新要求:应对本单位(部门)资产进行数据治理,对已更换使用人、存放地点、院处间调拨的资产,以及已办理离退休、离岗的教职工,必须做好资产调拨。

7.盘点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3月13日前提交电子文档(电子邮箱:wzxyzck2018@163.com)以及相应的纸质文档(须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和部门盖章),纸质版送交行政楼506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5830800,联系人:岑春洋。

8.本次资产盘点工作结束后,公共事务管理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学院对2025年资产盘点结果进行实地核查工作,重点对20181月1日以来新增的国有资产做核查,并了解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将对核查结果形成核查情况报告,对发现问题须限期进行整改,请以上学院积极配合。

9.资产报废工作: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的资产进行排查,根据《梧州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于已达报废条件的家具、设备等资产提出处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公共事务管理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报废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26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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